<匯港通訊> 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,原海南省委書記、十三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羅保銘涉嫌受賄一案,近日,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檢察機關指控,羅保銘利用擔任天津市商業委員會主任、海南省委副書記、海南省省長、海南省委書記、十二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 (ST)#羅保銘 (ST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