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9日|光大银行公告称,拟同意新光大中心项目回表处置方案,项目余额38.24亿元(一期25亿元、二期13.24亿元)。该项目为资管新规前理财存量资产,融资方为华恒兴业和华恒业,抵押物评估约76亿元。华恒兴业、华恒业为光大集团间接控制法人,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,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。交易已获董事会审议批准,对银行经营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