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9日丨福光股份(688010.SH) -0.250 (-0.799%) 公布,公司的参股企业福州市鼓楼福锐星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福锐星光”)的有限合伙人福建星联云服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星联云服”)拟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10%份额(以下简称“标的份额”)以550万元、400万元、300万元分别转让给自然人余丽钦(4.40%份额)、赵越刚(3.20%份额)、方倩(2.40%份额)。公司本次放弃福锐星光份额转让的优先购买权。
本次放弃福锐星光份额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事项完成后,公司对福锐星光的持股比例不变,未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,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、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,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。
(A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。)新闻来源 (不包括新闻图片): 格隆汇